谢国军

谢国军

金唐律所合伙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金唐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专业方向:刑事辩护

职业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某市检察院公诉处办案组组长、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某全国模范检察院副检察长,拥有近二十年检察办案经历(其中十年市级院公诉出庭经验)。常年奋战在刑事办案第一线,累计办案上千件,并参与指导基层院请示的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证据审查技能和庭审抗辩实战技巧,深谙公诉办案思维、逻辑。反应敏锐,对刑事辩护有独到思考和见解,擅长从控、辩视角双向推理,精准确立辩护策略。


荣誉及社会职务:

2004年度被某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2005 年度被某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3 年度某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

泉州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

华侨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代表案例:

1、黄某某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款400多万元)案,面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利处境,辩护律师提出单位犯罪和从犯辩护意见,并建议当事人家属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后争取到最大幅度从宽处理,取得缓刑判决良好效果;

2、刘某某集资诈骗(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案,在以集资诈骗罪被批准逮捕后,同样面临十年以上量刑。辩护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说服刘某某如实交代资金款项真实去向,提出罪名变更之辩获采纳,后刘某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判决,刑期三年九个月;

3、林某某合同诈骗(金额100万元)案,辩护律师在会见当事人并听取家属陈述涉案事实后,提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获批捕检察官认可,当事人被做存疑不捕处理;

4、黄某某倒卖文物案,辩护律师提出涉案文物鉴定意见不符合鉴定形式要件,经与当事人沟通,同意以证据瑕疵换取缓刑量刑建议,当事人被不捕后判处缓刑;

5、张某某职务侵占(2000多万元)、挪用资金(2000多万元)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两罪移送起诉,当事人面临两个十年以上罪名判决困境。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从当事人主观故意、资金去向角度提出实质一罪意见,获采纳后被以一罪起诉判决

6、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逃税金额过亿元,律师介入后,挖掘出自首情节、并成功将罪名改为逃税罪,后获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