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是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十大专业部门之一。团队在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运用、商业秘密保护、ITC337调查、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知识产权国际法律问题领域有丰富实践,为相关领域企业、个人、政府机关及其他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有专业实务人士,分别来自吉林大学、深圳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具有深厚法律底蕴和丰富诉讼和非诉经验,尤其擅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司法保护,能够为客户提供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综合法律服务。
服务领域
业务领域
Ø 不正当竞争纠纷
Ø 侵犯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Ø 专利权权属纠纷
Ø 商标权权属纠纷
Ø 著作权权属纠纷
Ø 品牌保护
Ø 字号保护
Ø 版权保护
Ø 专利保护
Ø 商标保护
团队重点客户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腾讯音乐集团、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罗格朗智能电气(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木金科技有限公司、蜀科电子有限公司、中金钢研有限公司、欧力士中国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优势
1、致力于知识产权诉讼,结合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优势,破解知识产权保护周期长、威慑不足的最大市场痛点。
2、全面个性化的企业知识产权会诊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指出企业知识产权问题,指引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路径和举措。
3、开展知识产权实力和风控双线建设,促进客户知识产权资产转为商业价值,知识产权助推企业经营发展。
4、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各区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知识产权政府政策工作,为客户企业创造知识产权荣誉、资质、奖励价值。
5、结合全球知识产权竞争形势和中美欧区域知识产权风险,实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控预警监测,探索海外知识产权风控合作机制。
经典案例(1)
案件名称:原告华X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聚XX电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案件概要:
原告是全球领先的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供应商,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告未经许可,在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店铺擅自宣传并销售带有原告近似商标标识和企业字号简称的侵权产品。原告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极大的商业损失,极大地损害了原告及其品牌的商誉,也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案件难点:
被告认为其仅仅系在商品标题上写明“适用”,没有攀附原告商誉及知名度的恶意,只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搜索到与自己品牌匹配的产品,并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不构成侵权。
案件代理策略:
采用表格等方式,结合文字和图片向法院说明被告经营者中涉及侵权产品的状况,并提交辨认报告,详细对比原告产品与被告产品之间的区别和差距。此外,整理了全国各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判例,以此向法院说明被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
案件办理结果: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我方全面胜诉。
经典案例(2)
案件名称:原告东莞市XX公司诉被告深圳XX公司专利权纠纷案件。
案件概要:
原告东莞市XX公司系一款知名芯片的专利权人,该产品受到广大客户的青睐,但原告发现被告深圳XX公司销售的一款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非常相似,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故委托我所向深圳中院起诉,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案件难点:
目前市场上的芯片编号均只有字母和数字结合编号,无法直观地辨认出涉案芯片是专利指向的特定产品的芯片。
案件代理策略:
1.由技术人员将涉案芯片拆开后,对传感器、电阻、马达、隔离墙、电阻空位、马达空位、玻璃片等各个涉及技术特征的部位通过放大后拍照、标注,形成专利特征分解的电子文件。
2.进一步寻找是否有宣传册或者网站上关于产品的相关介绍能够指向涉诉芯片对应的为专利芯片。
3.坚持和贯彻“边诉边调、以诉促调”的策略,四次开庭,多次与被告庭下交涉和解方案。
案件办理结果:
经过深圳中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了被告侵权的事实,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